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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多方联动 多点发力 为农民工就业构建好环境

2017-09-11 A- A+

  8月16日,省总工会启动了“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提高农民工在就业中的权益保障意识。如今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许多企业用人减少,农民工就业压力大。我省从技能培训、职业对接、法治宣传、权益保障等方面全力为农民工构建良好的就业环境。

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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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技能培训拓渠道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多元的就业市场中,农民工因信息来源不广、职业技能不高、文化程度受限等因素,找到合适的工作不易。加之如今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许多企业减少了用工数量,更间接加大了农民工的就业难度。  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率,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一直是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多年来,全省各界不断致力在就业整体链条上完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持续开展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对农民工进行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今年更是重点对农民工中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不但在培训职业(工种)上精挑细选,还在培训机构上严格把关。通过订单式培训,把学员的职业技能等与省内外各类用工需求精准匹配对接,力争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为2.4万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并推荐就业8741人。  “不仅如此,今年省里还加大了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培训力度,将培训标准定为每人3000元左右,时间为30天左右,是历年来最高的。”晋中市九州职业培训学校王校长表示。  有技能还要有渠道。省人社部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主办、市场运作”原则,推动建立一批劳务品牌培训、劳务输出基地。借助品牌之力拓宽农民工的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天镇县李家庄村的刘鲜荣参加了保姆技能培训后,借着“天镇保姆”的品牌优势在北京找到了工作。如今,52岁的她已经是高级育婴师,月收入6000元。目前我省正与天津、上海、江苏等省市开展区域性劳务协作,引导农民工省外转移就业。  同时,各家人才市场还举办多种针对农民工的专场招聘会,缩短农民工与用工企业的距离。仅二三月份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举办了11场专场招聘会。活动现场设立了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免费求职登记等多个平台,为广大农民工的就业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

  提升法律意识 保权益

  因自身文化程度和地域生活习俗的制约,绝大多数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中很多人不懂也想不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我每天好好干活,年底能拿钱就成。订不订合同不是一样吗?订也不多给钱,同乡都是这么干的。再说,要是工头因为这个不用我咋办?”许坦东街一处建筑工地的工人江福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据《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8.2%,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一直是解决其就业保障的先决条件。8月16日,省总工会启动了“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与两所高校联合成立10支服务队在全省展开为期四个多月的农民工普法宣传。这是省总工会首次与高校联合专门面向农民工进行的普法宣传。仅8月17日一天,在太原市小店区政府街心广场、富士康园区、太原市公交公司总站、西山煤电集团四个活动现场开展农民工普法宣传,发放法律宣传品2500余份,惠及1950余人,现场进行法律咨询百余人。  “除了专项活动之外,我们还积极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将普法宣传与工会组建、帮扶慰问、劳动保护等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普及。让农民工在工作中增加用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农民工自身意识的提高也需要畅通的权益保障渠道来维护。我省鼓励劳务输出机构在输入地设立服务站,为劳务输出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争议调处、权益保障、应急救助等跟踪服务。吕梁市在太原设立“吕梁护工”输出服务办事处,帮助输出人员排忧解难;同时与“红马甲”“贝亲好”等省城家政服务企业合作,畅通输出就业渠道。  我省还将“推动劳务公司与劳务输出人员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输出地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实施企业员工制管理”列入文件。规定劳务输出人员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由本人自愿选择,最低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输出地县级政府可从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中给予建档立卡人员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的2/3。“员工制”管理提高了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为劳务人员提供了制度保障。

  健全支付制度 拒欠薪

  法律意识的提升使农民工逐渐认识到其在自我保护中的重要性。  去年,陕西农民工潘善秀在运城打工,被电锯伤手之后,一直未拿到工伤待遇和补助费用。一筹莫展的她突然想到打工时单位工会的宣传,于是在今年6月向陕西省总工会申请了法律援助。省总工会在接到协助电传后,立即协调运城市、县总工会会同专业律师与涉事双方进行协调沟通,10日内案件就得到圆满解决,为潘善秀拿到了10.1万元的补偿金。  “潘善秀事件如此快速高效的解决,和我省多年来重视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关系密切。”省总工会法工部负责同志表示。  不只是在工伤方面,我省在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积极落实解决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举报投诉监察、部门联席会议、行政与司法联动和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等八项制度。去年,全省动用6600万元工资保证金为农民工支付工资,动用2400万元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帮助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今年,我省采取整体化的集中行动,对农民工欠薪存量案件“限期清零”,新发生的案件“季度清零”,年前发生的案件“年底清零”,在全省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察。  在“三清零”行动中,不能解决拖欠工资的单位会被曝光,列入“黑名单”,启动部门联合惩戒。进入“黑名单”的单位,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履约担保、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的实施不仅对相关企业形成经济制裁的措施,也会形成一种社会监督效应。

  省社科院社会科学所李小利表示:“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曝光,曝光之后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也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支无形的监督力量,督促企业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职责。”而农民工在找工作时也会根据曝光的内容谨慎选择服务的企业,避开这些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农民工在今后的务工选择上也有了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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